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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陳哲男炒股判無罪 擺明為扁嫂脫罪

12/14/2006/11:02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1214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被控“司法”黃牛案,一審被判刑12年,但炒股案卻被判無罪,對此,“立委”邱毅質疑,明顯是為了替扁嫂炒股來脫罪。他呼籲檢調重起調查,好好偵辦。

 

據報道,邱毅質疑,陳哲男涉及赤崁內線交易案的部分,因為證據不足被判無罪,這明顯是為扁嫂炒股脫罪的第一步:“這個部分顯然比司法黃牛更嚴重,陳哲男司法黃牛判十二年,但是‘總統府’炒股案卻判無罪,是不是為了幫吳淑珍女士脫罪?”

 

邱毅指出,陳哲男涉及炒股與介入金控合併案,至少就有三個案子與扁嫂有關。包括建華金與“國泰金”合併的假消息真炒股,讓扁嫂短短幾天獲利百萬。還有第一銀行第一金控發行GDR爆發元大證券涉及假外資事件,也是因為元大馬家與扁嫂關係密切,才沒有被追訴。此外邱毅也點名“國票金”經營權之爭,扁嫂也涉嫌介入。

 

邱毅呼籲不管復華金、第一金還是“國票金”,檢調都應該重起偵察。邱毅表示,儘管“高檢署”表示已經分案調查,他希望檢調積極地好好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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