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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12月17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第一夫人”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成為法院審理“國務機要費”案的最大變數。刑事訴訟法規定“直接審理”,法官當然要傳吳淑珍出庭,否則案子就審不下去;但吳淑珍身體狀況不佳,讓合議庭陷入兩難。
據報道,吳淑珍在第一次開庭就不支送醫,審判長詢問律師及醫師,她的身體狀況能否繼續出庭,被民進黨“立委”批評“沒有人性”,部分民眾還因法官一句“吳淑珍可帶簡易病床出庭”,打電話罵法院“冷血”。
其實,綠營“立委”及支援者並未深入了解法律規定,進而誤解了法官的用意。合議庭的這句話,除了體貼吳淑珍的身體狀況,更重要原因是法律強制規定“被告不到庭者,不得審判”。吳淑珍是“國務機要費”案的主要被告,法官一定要傳她出庭,否則案子就審不下去。
法院如果要速審速決,就必須儘速傳喚吳淑珍;但現在吳淑珍身體狀況不好,法院要她出庭,社會觀感會不好,以為法官強迫病患出庭。面對這種困境,法院現在很頭痛。在這種情況下,未來合議庭該怎麼審?
據了解,本案將於本週五繼續開庭,就算吳淑珍準時應訊,也不能保證能速審速決,因為本案勢必要開很多次庭,只要再發生吳淑珍“半途就醫”的場面,案子自然就會拖下去。看樣子,“國務機要費”案,幾已確定無法速審速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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