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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3月19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教育部”官員不久前曾表示,罵學生太笨、是豬,都算體罰,各界譁然。“教育部”與教師、家長與法界代表最近研議後,將體罰定義為對學生身體上的傷害,所以老師罵學生太笨、是豬,算是人格侮辱,不算體罰。
據報道,“教育部訓委會”表示,體罰的定義,以及建議教師對學生各種偏差行為採取的輔導管教辦法,可望在四月底前定案。
“教育部訓委會常務委員”柯慧貞表示,體罰有個身體的體,所以對學生身體上的傷害,才能定義為體罰。但不只是老師打學生算體罰,命令學生蹲跳、蛙跳、罰站,都算是體罰。但傅木龍強調,這並不代表教師可任意辱罵學生,如果損及學生人格發展與尊嚴,學生可以依刑法中的公然侮辱罪提告;“教育部”也不贊成教師使用“你笨得跟豬一樣”之類的言詞來罵學生。
“教育部”官員表示,罵人不算體罰,主要是採納法界人士的建議,“因實在太難界定了。”哪些話能說、哪些不能說,難用法律明確界定,且刑法的公然侮辱罪也要法官逐一檢視每一案中罵人的字句、情境,才能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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