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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6月2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新聞局長”謝志偉大動作批評NCC處理中廣股權轉讓案,國民黨“立院黨團”今天表示,NCC是獨立機構,根據大法官“釋憲”,“行政院”不能干預個案,否則就是“違憲”。
據報道,國民黨團表示,公司法主管機關是“經濟部”,“行政院”如果質疑趙少康虛設行號,應該指示“經濟部”調查、並撤銷爭議公司的登記,協助NCC處理中廣股權轉讓,而不是對份內業務毫不處理,卻扯NCC的後腿。
另外,國民黨團認為,NCC許可趙少康入主中廣,中廣也做出九大承諾,只要違反其中一項NCC就可以廢止許可,如此嚴苛的規定,增加NCC持續追蹤管制中廣的責任,哪來的圖利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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