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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媒:檢方"堅持"不統一見解 亂辦特別費案

09/29/2007/15:50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929訊:臺《聯合晚報》文章說,在民進黨四大天王特別費案偵結後,參選“總統”的謝、蘇獲不起訴,不參選的呂、遊等人被起訴,這樣的結果,除讓綠營內部產生矛盾外,不少民眾也被“首長”特別費案、甚至扁、珍的“公務機要費”案搞得滿頭霧水;即使是政治人物有時也是“岳飛打張飛”亂講一通,讓藍、綠“首長”特別費案的“戰情”已是愈攪愈亂。

 

文章說,在呂、遊等天王被起訴後,未被起訴的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提出,當選後,將推動特別費相關案件“大赦”,對此,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則提出司法機關應“統一見解”來解決。事實上,兩參選人提出的“解決方案”,在方式和效果都大不同。就“大赦”而言,簡單說,就是皆大歡喜,不管有罪、沒罪,大家都沒事,但由於謝說的是特別費“相關案件”“大赦”,因此,不少人“擔心”屆時恐怕扁珍的公務機要費案也被納入“大赦”範圍,等於是相關案件均一筆抹去,謝當選,大家就過關。

 

但馬英九主張的“統一見解”則是指“首長”特別費中半數領據部分(不須單據核銷),司法、檢察機關應“統一見解”,認定該部分是“首長”的實質補貼,換言之,此部分不須再查,只查須單據的部分,有無做假。

 

然而,即使司法機關“統一見解”,但依目前呂、遊等人,被檢方認定涉案部分,則是須單據部分,以他人發票(假發票)核銷,因此,他們的案件並不會因司法機關見解統一有所改變,未來案件審理時,仍需靠解釋單據的來源、用途屬公用等來解套。因此,“首長”特別費案偵審迄今,每位“首長”的案情都不盡相同,也許當初檢方“堅持”不統一見解,就是看準了紊亂案情,才有“依法認定”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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