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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費案翁馬情節同 獨馬被起訴成爭議焦點

10/31/2007/08:07
華夏經緯網

    前台北市長馬英九(左)和前“司法院長”翁岳生(右)捲入特別費案,兩人都將領據部分匯入帳戶,也都由太太統籌處理家中財務,但命運大不同,馬英九被依貪汙罪起訴,翁岳生昨天獲不起訴。圖/聯合報資料照片

    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特別費昨天偵結,“最高檢”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召開記者會表示,因為翁據實核銷特別費,處分不起訴。記者陳柏亨/攝

    華夏經緯網1031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前“司法院長”翁岳生特別費案昨天偵結不起訴。翁岳生使用特別費的情節與馬英九相同,翁獲不起訴,馬卻起訴,成爭議焦點。

據報道,“最高檢察署”特偵組自去年偵辦多件“首長”特別費案以來,領據核銷部分,只要支出大於收入,都從寬認定不構成違法,包括翁岳生、謝長廷、蘇貞昌都獲不起訴,至今只有前台北市長馬英九被依貪污罪嫌起訴。翁岳生核銷方式和馬英九相同。但兩人偵辦結果卻不同。

 

翁和馬的財務都交由太太統籌處理,翁岳生說資金來源應是太太薪資所得、房屋出租及太太退休金。檢方指出,太太在2002年領有五百八十五萬元退休金,加上翁岳生擔任“司法院長”薪資財力,足夠購買債券基金,認定資金來自夫婦兩人平日積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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