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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11月30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天拜會“法務部”及“最高檢察署”,質問安排退選者職務是否就是構成賄選的搓圓仔湯。“法務部長”施茂林表示,給錢的“搓圓仔湯”屬於賄選;但以職務交換是新的變化,會要求檢察官嚴謹辦案。
據報道,國民黨“立委”謝國梁問,安排退選的人擔任“政務官”、公營事業董事長或黨職在西方國家也是常態,尤其此次“立委”選舉制度大變革,僧多粥少,不管哪一個政黨,如果屬於“政務”、黨務工作分配的正常協調,是否就是搓圓仔湯的違規行為?
施茂林表示,規定只要有對價關係就構成犯罪,從他唸書到擔任檢察官、法官至今,法務界一直認為搓圓仔湯只要有對價關係就構成賄選。不過,以前所謂的搓圓仔湯多是給錢,現在又多出職位交換是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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