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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東森網
華夏經緯網2月1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國民黨“大選”候選人馬英九助姐馬以南特權賣藥風波未息,18日又有平面媒體接獲爆料,馬以南在1966年替一名陳佳幸考生代考大學聯考,最後由於陳佳幸未考取任何一間大學,馬以南才未被起訴。
據報道,這起“大學聯考槍手案”涉案者多達百餘人,轟動一時,當年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將居間穿針引線的臺大職員、所有被錄取的作弊考生及槍手,分以懲治貪污治罪條例、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名起訴,但作弊未成的考生及槍手,則不予起訴。
根據當年的媒體刊出的多位考生與槍手名單,可以發現馬以南名列在槍手名單上,錄取學校及報酬字段,則是“未考取”及“無”。當年“教育部”宣示,涉案槍手及考生如為在學生將開除學籍;畢業生則登出畢業資格;已離臺者將設法吊銷護照,並取消學籍。不過,案發當時,馬以南人已在美國,因此未被登出畢業資格,也未被吊銷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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