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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2月26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中國國民黨籍“立委”邱毅今天表示,謝長廷日前提到高雄市四維路、五福路上的“共桿路燈”,是擔任高雄市長重要政績,但共桿路燈已成弊案,包括得標承包商與養工處官員都被檢方求處重刑。
據報道,在24日的首場電視辯論會上,謝長廷面對民眾代表提問時表示,為節能減碳,他在高雄市長任內就已在四維路及五福路等地使用太陽能路燈。邱毅上午在“立法院”施政總質詢時說,謝長廷把景觀照明工程,即共桿路燈(將交通號志、路標及路燈結合在同一根桿上)視為重要政績,這項總計新台幣2.4億元標案,在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工處發包後,由雄雞企業得標。
不過,邱毅表示,被謝長廷視為政績的共桿路燈根本就是弊案,涉及行賄、綁標、洩露標價等。經高雄地檢署檢察官偵結後,將涉案官員與雄雞企業負責人許明嘉多人起訴,許明嘉更遭求處重刑十六年。
據報道,對此,臺“行政院長”張俊雄指出,針對此案,“行政院”秉持依“法”辦理、不預設立場。邱毅若還有其他事證,也可提供給檢調單位並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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