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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3月11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市選委會10日指出,依規定,自3月12日起,各政黨及任何人不得公佈“大選”的相關民調資料。
據報道,台北市選委會昨天召開監察小組午報會議,市選委會總幹事葉賈森表示,依規定,選前十天至選舉截止前,任何人或政黨不得以任何形式發佈候選人或選舉的相關民意調查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違反規定者,監察小組在查證屬實後,將依規定,處五50萬元以上、500萬新台幣以下罰鍰。
此外,葉賈森說,台北市的“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報已印製完成,並送至各區公所,12日起開始發送至各家戶;“大選”選票及“公投票”印製也在10日下午開始製版,11日早上開印。
葉賈森說,這次“大選”並辦“公投”,領投票比照“立委”選舉方式,採“兩階段領票,一階段投票”,選民領票後圈選再投票。不過,這次“大選”不若“立委”選舉的同一行政區有兩種選區,因此,“大選”選民戶籍所在地的選舉公報只印製單一行政區的投開票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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