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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3月28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民進黨主席謝長廷自訴台北市勞工局長蘇盈貴加重誹謗案,一審判蘇盈貴拘役五十天,減刑為二十五天,經蘇盈貴不服上訴,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原定今天辯論終結,不過,因蘇盈貴遞狀請假,全案延至四月十八日再開。
據報道,合議庭審判長蕭權閔上午在高雄高分院刑事第四法庭開庭,謝長廷委託律師郭家駿到庭,蘇盈貴則遞狀請假未到,請假事由是他因公務參加一項論壇不能前來。他還說,二審得根據審判事實審理,即使被告未到庭全案仍可辯論終結,但他尊重蕭權閔的裁決,對全案在蘇盈貴未到庭情形下是否徑行辯論終結沒有意見。
據了解,蘇盈貴2003年一月接受媒體訪問時指出,謝長廷于高雄市長任內曾接受京城建設捐款,才退回業者被市府沒收的四十四期重劃區履約保證金新台幣四億兩千萬元,謝長廷另指示市府向元亨寺“揩油”一千萬元政治獻金,案經謝長廷自訴蘇盈貴加重誹謗罪,蘇盈貴也反控謝長廷誣告,但判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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