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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4月25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特別費案,臺“最高法院”昨天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檢察總長”陳聰明晚間指出,“最高法院”判決明確說明特別費並非“實質補貼”,否定一、二審法院對其性質認定,檢察官將依此原則偵辦特別費案。陳聰明強調,期盼“立法院”修改主計等法令,才是解決爭議的最好方式。
據報道,“最高法院”昨天駁回檢方上訴,馬英九無罪定讞,台北市府秘書余文被控以不實發票核銷特別費部分,則觸犯偽造文書罪,判決應執行一年有期徒刑確定。不過,判決中認定“首長特別費”的性質,並非所謂“首長”法定薪資俸給外之“特別酬庸”或“實質補貼”。
陳聰明表示,“最高法院”判決說明特別費性質須“因公支出”,連過去界定模糊以單據核銷的特別費都予明確定義,否定馬案一、二審法院對特別費性質的認定,未來各檢察署將依此原則偵辦特別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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