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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侵佔公有財產 吳思材被檢方裁準收押禁見

05/07/2008/08:31
華夏經緯網

圖片來源:中時電子報

  

華夏經緯網57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巴紐“建交”醜聞案中間人吳思材,聲請羈押更裁案,台北地方法院六日開庭後,晚間1030分裁準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成為巴紐案第一位遭收押的被告。

 

據報道,台北地檢署偵辦巴紐“建交”弊案,昨天再次聲押吳思材。檢方認定,吳思材、金紀玖及邱義仁三人就是這樁世紀“外交”大騙局的貪瀆共犯。台北地方法院則在昨晚七時再次召開聲押庭。法院認為,吳思材與相關承辦“建交案”的公務員,共同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的“侵佔公有財物”重罪,且有逃亡離臺、勾串共犯金紀玖的事實。

 

法界人士指出,依檢察官聲押非公務員的吳思材貪瀆罪名,顯示一定有公務員和吳是共犯關係。

 

據悉,吳思材的委任律師楊國宏表示,因巴紐案“犧牲”吳思材,對吳不公平。楊國宏還認為吳思材在金紀玖前年十二月逃亡後,吳每個月都入出台灣至少兩次,在出入臺頻繁情況下,怎會有逃亡之虞,對於合議庭的裁定,在收到裁定書後會考慮提出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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