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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5月13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查現任“部會首長”特別費案,已傳訊過第一波十位現任“首長”到案說明,偵辦已接近尾聲,但近日仍計劃傳訊數位“首長”秘書、機要人員厘清疑點,估計最快於五月底偵結,十人中多位將被起訴。
據報道,本案一再傳出5月20日前就會結案的說法,檢方昨天明確否認,表示不可能在五二○前偵結。檢方高層指出,特偵組偵查特別費案採取的標準一致,與“最高法院”判決馬英九特別費案的見解大致相同,即單據以及領據均應用於公務支出,但“因公”使用的認定會較寬鬆,不致因一、二張單據有問題就起訴“首長”。
對於“立院”提案修改“會計法”等“法規”,擬推動特別費除罪化,有可能五月底前完成修“法”,若有“首長”在修“法”前被起訴,是否造成不公平現象,特偵組強調,站在檢方立場,亦支援修“法”,解決所有特別費案,但偵查不考慮政治因素,不會像部分媒體所說在5月20日前“急就章”偵結,一切按既定偵查步驟進行。
據悉,國民黨“立院”黨團2007年5月1日告發民進黨“執政”後,共102位“首長”涉特別費案,因人數太多,無法同時偵辦,開會討論後決定以現任“部長”為第一波偵辦對象,包括前“外交部長”黃志芳、前“財政部長”何志欽、“內政部長”李逸洋、“法務部長”施茂林、“經濟部長”陳瑞隆、“交通部長”蔡堆、“教育部長”杜正勝、“考選部長”林嘉誠、“銓敘部長”朱武獻及一位“部會首長”共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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