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 -> 台灣新聞

 


台北地院:興票案鉅款只有宋楚瑜"領回"問題

05/27/2008/09:33
華夏經緯網

華夏經緯網527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台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劉壽嵩昨天說,宋楚瑜向法院提存的二億四千余萬元,由於受取權人須同時為“李登輝”與“中國國民黨主席”的條件,目前沒有人符合,所以沒有“領取”、只有宋楚瑜“領回”的問題。

 

據報道,劉壽嵩指出,宋楚瑜須符合規定才能領回,但依規定,要領回這筆款項,須符合三種情形之一:一是宋楚瑜證明自己當初提存出於錯誤,二是提存的原因消滅,三是受取權人同意返還。

 

據悉,宋楚瑜在20001月向法院提存這筆錢時,受取權人寫的是“李登輝”,後面還括弧注記“中國國民黨主席”,另外在提取條件欄上還記明李登輝必須具備國民黨主席的身份。

 

法界人士認為,由於受取權人的條件包括李登輝及國民黨主席,缺一不可,目前李登輝不是國民黨主席,因此李登輝個人也無法領取。另有法界人士認為,乾脆由李登輝及國民黨都出具同意書,同意讓宋楚瑜將錢領回,就可順利解套。

  
發送給好友】【列印 】【 關閉窗口

相關報道
·四川震災 宋楚瑜捐款100萬新台幣吁民眾提供協助
·出任"監察院長"? 宋楚瑜:未與國民黨談職務
·國親合併配套?傳宋楚瑜可能出任臺"監察院長"
·馬宋吳首次同臺造勢 宋楚瑜為馬英九加油打氣
·選前泛藍大團結 馬英九吳伯雄宋楚瑜今首度同臺
·指控親民黨主席宋楚瑜A錢高手 鄭文燦遭判刑

發表評論
網友昵稱: 匿名
評論內容:        (剩餘字數:
    查看評論
發表評論須知:
一、所發評論必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二、嚴禁發佈供求代理資訊、公司介紹、產品資訊等廣告宣傳資訊;
三、嚴禁惡意重復發帖;
四、嚴禁對個人、實體、民族、國家等進行漫罵、污衊、誹謗。
 熱點新聞排行
 頻道特別推薦
大陸新聞 台灣新聞
港澳新聞 國際新聞
綜合新聞 圖片新聞
 新聞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