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7月9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國民黨“立委”邱毅昨天爆料,巴紐案關係人黃志芳有一個“倣真賬戶”,從2004年至2006年巴紐案爆發,進出倣真賬號的現金高達1500萬元(新台幣,下同)。他質疑倣真賬戶與巴紐案佣金回扣案有關,他會將相關數據交給準“監察院長”王建煊調查。
據報道,邱毅說,黃志芳臺新國際商業銀行的賬戶,從2003年至2006年四年間,進出高達2600多萬元。黃志芳除了2005年向“監察院”“意思意思”申報了該賬戶83萬元存款外,2003、2004及2006年均隱匿不報。最啟人疑竇的是,黃志芳有一個“○○七”開頭共六碼的“倣真賬戶”,2004年到2006年間,黃志芳的倣真賬戶與臺新賬戶有密集的金額往來,從倣真賬戶轉出臺新賬戶的計有862萬多元,轉入的金額也有690多萬元,合計金額進出1500多萬元。黃志芳既然有臺新銀的賬戶,為什麼還設“倣真賬戶?”
有關黃志芳說所謂的“倣真賬戶”從1999年到2006年處於“冬眠狀態”,邱毅攤開他握有的數據說,2004年2月到2006年的2月都有金額轉出與轉入的紀錄,“黃志芳料想不到我有完整的明細。”黃志芳說要控告,他尊重黃的決定。
至於黃志芳說臺新銀賬戶是用於弄股,邱毅說,不論該賬戶用途為何,只要是公務人員,依“法”每年都要向“監察院”定期申報。且如果黃志芳所言屬實,證明黃志芳跟陳哲男一樣,都是在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期間就炒股,而且還漏報股票買賣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