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7月15日訊:台灣《聯合報》評論文章說,公務機要費案自陳水扁以特權將卷證數據核定為“絕對機密”後,近一年來不論偵審都陷入困境;在一、二審都認為陳水扁的核定於法不合後,正是馬英九重新視圖是否應解密或降密,以利後續司法程式的好時機。
文章說,公務機要費案爆發之初,陳水扁為顯示坦蕩表態願接受檢方調查,並提出“外交機密”用途的說法。然而在法院對馬永成、林德訓等人即將審結之際,他卻突襲性地將所有發票、筆錄等眾所週知事實,以領導人特權全部核定為“絕對機密”,並下令永不得公開。
一審法院裁定便指出,陳水扁的核定是有意為隱瞞違法及掩飾不名譽,且發票等證據早經“總統府”及“立委”等多人過目,審理中不但律師影印、還在法庭上公開勘驗,已毫無機密可言,陳水扁所為是干擾訴訟。
文章指出,如此明確的事實,馬英九在上任之初,或許基於政治考量,不便以領導人特權解密,結果卻是協助陳水扁持續利用抗告等訴訟程式,拖延司法偵、審的進行。
文章認為,馬英九不應再回避,即使全案部分屬性牽涉到“外交機密”,也可用“降密”方式便利偵審後續作為,對於發票、相關人員筆錄更可順勢解密,以供公眾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