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9月5日訊:台灣《聯合晚報》文章指出,臺“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昨天傳訊扁,並在扁表示腰傷恐難以整天應訊後結束,未料扁離開特偵組後卻忘了腰傷,幾乎站著召開近一小時的記者會,引發外界非議;其實大家在意的並非扁開不開記者會,而是特偵組對“被告”扁的禮遇。
文章指出,在特偵組偵辦扁家洗錢案過程中,外界最常批評特偵組的就是“遇扁家則矮一截”,在各項批評聲浪中,有些並非全無道理。像是特偵組首次前往住處就訊吳淑珍時,當初吳對海外賬戶資金的說法,包括“娘家的錢、陳水扁當律師賺的錢,以及政治獻金和投資理財賺的錢”等四大部分,但因未作筆訊,不具法律效力,以致正式作筆錄時,吳又改口為“選舉結餘款”,和扁第一次記者會說法“完全一致”。“案重初供”是查案的ABC(基本原則),特偵組檢察官豈會不知。
又如,當陳致中夫婦在“千呼萬喚”聲中返臺後,特偵組竟未在第一時間對兩人進行訊問、亦未就其行李進行蒐證、甚至搜索,辦案先機全失,這似乎也與辦案單位過去查案的基本原理相悖。
當然,特偵組對於外界批評的每個事件都有說法和理由,但試問,“其他被告可以這樣嗎?”看在一般百姓眼中,就是一種禮遇。
文章最後指出,在偵辦過程中,特偵組如果不能做到一視同仁,將已卸去扁家外衣的成員視為“一般人”,民眾又如何期待特偵組檢察官能夠“硬起來”,偵辦這起史上的重大貪瀆疑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