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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業零售經營單位促銷活動管理規定》(簡稱《促銷令》)即將在今年6月1日實施。昨天,北京市商務局正式對外公佈舉報電話。
《促銷令》要求,商家舉辦糧食、食用油、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促銷活動,時間不得少於連續3個營業日,並且不得限制消費者購物的數量、時點和時段等。凡以法定年節、開張等名義舉辦的促銷活動,或舉辦連續超過16小時的促銷活動,商家應提前7日按規定報商務主管部門。同時,商家也不得舉辦購物返券的促銷活動。
市商務局副巡視員李薇薇表示,如遇違規情況,市民可撥打市商務局舉報電話51650386及各區縣商務局電話進行投訴。違反相關規定的商家,將視情況處以最低1000元、最高10萬元的罰款。
李薇薇表示,《促銷令》生效後面對的首個節日是端午節,目前已經有商家向各級商務部門諮詢以備及時報告。商務局將在6月1日至8日,以促銷返券、限量促銷及安全生產等方面為重點,對全市重點商家進行集中執法檢查。
據悉,此促銷規定適用於建築面積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地下建築面積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目前,全市符合要求的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約有1000家。(記者
譚麗雅)
來源:京華時報
轉自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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