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反分裂法”震懾台獨 |
| 有分析認為,隨著《反分裂國家法》審議、通過,台灣一邊是反對之聲日漸高漲,另一方面該法的震懾作用也可能促使"台獨"陣營分化。臺上的陳水扁可能不得不考慮大陸的堅定政治意志;台下一旦看到陳水扁"退卻",必會指責陳水扁背叛"建國理想",甚而可能發動"公投"罷免他。可以說"反分裂法"對島內政治生態也是個考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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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法律手段打擊“台獨” |
| 在現行對臺方針政策的基礎上完成特別立法,是中國政府"依法治國"的需要。這有利於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對臺方針,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充分體現中國政府與人民以最大的誠意、盡最大的努力爭取和平統一的一貫主張,也表明全中國人民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絕不允許"台獨"分裂祖國的共同意志和堅定決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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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反分裂法"正當其時 |
| 此時制定一部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反分裂國家法》是非常適宜的,它有助於提高中國公民的社會責任感,也有助於台灣同胞進一步了解祖國大陸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堅強決心,更會有助於加強中國高級領導人維護國家統一和領土完整的使命感,以便運用他們最大的政治智慧,去實現國家的統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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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分裂法"彰顯五大意義 |
| 最近,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會議決定,《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將提交12月25日-29日舉行的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審議。內容尚未公佈,已引起兩岸和海外廣泛、強烈反應。這在意料之中,因為這是一部具有強烈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的重大法律,是一件非同凡響的重大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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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當局呼喊“反併吞” |
| 針對北京即將審議的《反分裂國家法》,台灣行政院長謝長廷發表所謂五點聲明,攻擊大陸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缺乏智慧、將破壞兩岸未來共生基礎云云。而民進黨及臺聯黨則宣佈將於3月6日,分別發動所謂'反併吞'遊行,全力與反分裂法進行對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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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分裂法"的非和平方式 |
| 所謂"非和平方式",未必就是暴力的,它涵蓋"準暴力"和"非暴力"的形式。比如,大陸回收香港前,軍方做好萬一英國毀約不走的"非和平方式"準備,包括實施戰略控制或封鎖的準暴力手段;或限制對香港供水(香港水源來自廣東)等非暴力措施,尤其後者不費一兵一卒,就能在幾天內迫使英方屈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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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對臺政策顯現新思路 |
| 2005年1月份的最後幾天中,兩岸關係中接連發生了三件大事:一是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紀念"江八點"十週年座談會上發表講話;二是春節包機順利起飛;三是汪道涵派出代表飛赴台灣,參加辜振甫先生的公祭儀式。有分析認為,上述三件大事集中發生並非預先設定,但是如何操作卻顯然經過精心考慮,呈現出某種邏輯的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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