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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分裂法"的非和平方式

03/09/2005/08:37
华夏经纬网

8日,全国人大审议“反分裂国家法”。据称,该法将明确对台采取“非和平方式”的前提条件,对大陆而言这是战略问题。至于“非和平方式”的具体内容,很难列举在此法之中,因为这是战术,需要宽广模糊的空间,仅仅一个经济手段就千变万化,在军事运用上更是如此,且“非和平方式”符合中共当前的军事战略需要。

所谓“非和平方式”,未必就是暴力的,它涵盖“准暴力”和“非暴力”的形式。比如,大陆回收香港前,军方做好万一英国毁约不走的“非和平方式”准备,包括实施战略控制或封锁的准暴力手段;或限制对香港供水(香港水源来自广东)等非暴力措施,尤其后者不费一兵一卒,就能在几天内迫使英方屈服。

对付台湾的难度很高,但如果不占领,只是为了威慑台湾,大陆运用“非和平方式”在手段和力度上,都会比实际对台动武具有弹性和可控制性。以海军来说,举行演习、增强并靠近对台的海上巡逻、进行针对性的海上武器试验、调整海军部署、在台海附近提高战备等级、有意识的集结海军兵力或进行海军战争动员,乃至实施有条件的局部封锁等。这些动作能营造紧张,以期迫使台方屈服,但不致开火。空军的运用则比海军更为灵活,只要不时越过海峡中线或敏感空域,台军将疲于应付。

如果大陆对台威慑想达到突然性的效果,二炮(战略导弹部队)是最佳手段,实施方式包括对台临近海域进行导弹试射,或选择台海外岛进行临空试射,乃至对台湾本岛某个特定战略目标的高空实施越岛试射。运用二炮的方式虽多,但技术的失误率大,容易导致外交危机。因此,大陆对二炮的“准暴力”运用格外谨慎,即便使用也多为哑巴弹。

至于“非和平方式”何以符合当前大陆军事战略的需要?亦可从解放军海军的战略转型得到佐证。以往,解放军海军的战略运用基点主要是立足于战争条件下的暴力运用,出兵就是打仗,而今这套思维在军事变革的要求下,演变成配合国家政治、外交、经济和军事斗争上的需要,海军成为一个多重功能的战略性军种。其他军种何尝不是。

据此,大陆对台的“非和平方式”可能出现二种影响。一是大陆今后对台的暴力运用可能相对降低,因为非暴力手段的威慑效益可能比对台动武更高。二是台湾面对大陆的威慑手段将更趋向多元,而有可能在特定的时空下落实。

转自凤凰网 /亓乐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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