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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獨立革命軍”事件

    1971年8月,移居巴西的台灣雲林人溫連章,經巴西“台灣同盟會”負責人王瑞霖介紹,抵美國加州接受“都市遊擊戰法”訓練。9月,溫連章又抵日本受訓,並被任命為“台灣獨立革命軍”第二組負責人。10月10日,溫連章返回台灣,發展組織並準備開展推翻台灣國民黨政府的暴力行動。回鄉後,溫連章吸收其好友姜啟我、林國祥及鄰居張世明加入該組織。姜啟我又吸收柯文士參加。
   
    1972年1月28日,溫連章、姜啟我到下營周仔農路附近蕃薯園內進行爆炸試驗,3月初試爆成功。溫連章等擬定一連串的行動計劃,準備大幹一場。不料張世明向警方自首並供出了其餘4人。4月21日,溫連章外出聯絡返家途中突遭台南縣“警察局”及便衣人員逮捕。當晚,林國祥、柯文士、姜啟我也相繼被捕。他們經兩晝夜的刑訊並被筆錄下口供後,24日被移送“警備總部”保安處。8月3日又移送“軍法處”。
   
    1972年12月29日,經“軍事法庭”判決:溫連章、姜啟我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2條第1項——“意圖以非法之方法顛覆政府而著手實行”,溫連章處有期徒刑15年,姜啟我處有期徒刑12年。柯文士、林國祥觸犯《懲治叛亂條例》第5條——“參加叛亂之組織”,各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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