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侵略者于1928年5月3日﹐在濟南屠殺中國外交官員和軍民的事件。又稱“五三慘案”。1928年春﹐蔣介石打著統一的旗號﹐出兵北伐奉系軍閥張作霖。日本帝國主義者為防止英美勢力進入華北﹐不讓蔣介石國民黨“統一”東三省﹐並企圖乘中國軍閥混戰之機﹐佔領山東﹐恢復華盛頓會議以前日本在山東的全部特權﹐于4月19日召集緊急臨時內閣會議﹐通過了“第二次出兵山東案”﹐藉口保護日僑對中國再次進行武裝干涉。
5月1日﹐北伐軍佔領濟南﹐日軍擅捕中國士兵﹐尋舋槍殺北伐軍運輸隊長。3日﹐日軍向中國軍隊駐地大舉進攻﹐收繳中國軍隊的槍械﹐甚至公然破壞外交慣例﹐衝進國民政府戰地政務委員會外交公署﹐將山東交涉員蔡公時及署內全體職員捆綁後﹐用刺刀將蔡的耳鼻舌頭削去﹐又挖去眼睛﹐然後用機槍射擊﹐蔡公時、張麟書等十七人慘遭殺害。蔣介石卻下令北伐軍“忍辱負重”﹐撤出濟南﹐繞道北伐﹐但日軍並不罷休﹐氣焰更加囂張。7日﹐日軍第六師團師團長福田彥助向蔣介石提出最後通牒﹐要求懲辦北伐部隊有關軍事長官﹔完全解除與日軍對峙的北伐部隊的武裝﹔北伐部隊撤離濟南及膠濟路兩側二十華里以外﹐等等﹐並限十二小時以內答覆。蔣介石在泰安車站接到通牒後﹐立即草擬答覆條件六條﹐除第二條未予接受外﹐其餘各條均允照辦﹐並派熊式輝、馬家倫連夜馳赴濟南日軍司令部交涉﹐日方又謬稱期限已過﹐拒絕談判。
8日拂曉﹐福田下令重炮攻城﹐11日濟南陷於敵手﹐日兵進城姦淫虜掠﹐無所不為﹐又將街上市民趕至一處﹐作刺殺目標取樂。日軍為了消滅罪證﹐把中國軍民的屍體用麻袋包裹後﹐運至青島﹐投入海中﹐有的活埋或澆汽油焚燒。不及撤出的數百名傷員也全部被日軍屠殺。據世界紅十字會濟南分會查明:“濟案”死亡六千一百二十三人﹐傷一千七百餘人﹐財產損失兩千九百五十七萬元。慘案發生後﹐1928年 7月﹐中日雙方就濟南慘案進行談判﹐日本代表否認日軍屠殺中國人民的罪行﹐反而要南京國民政府道歉、賠償、懲兇。南京市民聞訊後搗毀了主持談判的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王正廷的住宅﹐對國民政府的投降外交表示憤慨。於是談判改為秘密進行﹐至1929年3月28日雙方簽訂《議定書》﹐宣稱“中日兩國所受之損害問題”俟雙方“實地調查決定”﹐後亦無結果。1929年日軍撤出濟南。(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