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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促進儘速恢復兩岸談判,共謀兩岸人民福祉促進兩岸在“九二共識”的基礎上儘速恢復平等協商,就雙方共同關心和各自關心的問題進行討論,推進兩岸關係良性健康發展。
二、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
三、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促進兩岸展開全面的經濟合作,建立密切的經貿合作關係。
四、促進協商臺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討論台灣民眾關心的參與國際活動的問題,雙方共同努力,創造條件,逐步尋求最終解決辦法。
五、建立黨對黨定期溝通平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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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階段首批國共兩黨基層交流共有12個縣市對口交流; |
台灣 |
大陸 |
基隆市 |
寧波市 |
新竹市 |
蘇州市 |
台中市 |
廈門市 |
彰化縣 |
青島市 |
台南市 |
深圳市 |
高雄縣 |
福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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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階段將有十個縣市交流; |
| 第三階段交流包含台北市與高雄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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