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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後,袁世凱在帝國主義和封建勢力的支援下,竊奪了辛亥革命的勝利果實,孫中山辭去臨時大總統職務。袁世凱在推行軍事獨裁統治的同時,在政治上竭力破壞民主共和制度,於是孫中山毅然發動“二次革命”,興師討袁。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流亡日本,于1914年在東京組織中華革命黨,號召革命黨人“協力同心,共圖三次革命”,並先後發表《討袁檄文》和《討袁宣言》,不斷揭露袁世凱破壞共和、復辟帝制的罪行。此後,孫中山高舉護法旗幟,先後三次在廣州建立政權,揮師北伐,不屈不撓地同封建軍閥展開了長達6年的鬥爭。
在一次又一次的失敗和奮起抗爭過程中,在俄國十月革命和中國共產黨的影響下,孫中山認識到真正的革命力量在廣大群眾之中。他接受共產國際和中國共產黨的建議,毅然改組國民黨,實行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
1924年1月,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廣州舉行。會議審議並通過《中國國民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對三民主義做出適應時代潮流的新解釋。在新三民主義中,民族主義有兩個方面的意義:一是突出了反對帝國主義的內容,提出爭取中華民族真正的自由和獨立;二是國內各民族一律平等,反對民族壓迫。在民權主義中,主張普遍平等的民權,明確指出其含義:一是給反帝國主義的個人及團體以自由權利;二是剝奪效忠於帝國主義和軍閥的團體或個人的自由權利。要建立一個最新式的“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數者所得而私”的共和國。民權主義還強調使政治機構民主化,主張召開國民會議,實行新的選舉制度,使人民能夠真正參加管理政權。在民生主義中,以平均地權、節制資本為主要原則。平均地權即在核定地價、增價歸公的基礎上,對缺乏土地而淪為佃戶的農民,由國家給予土地,資其耕作;節制資本是指“凡本國人及外國人之企業,或有獨佔的性質,或規模過大為私人之力所不能辦者”由國家經營,使私有資本制度不能操縱國計民生。對於工人,則由國家“制定勞工法,以改良工人之生活”。會後,孫中山又提出“耕者有其田”的主張。
與舊三民主義相比,新三民主義有了質的飛躍和巨大的進步。在民族主義方面,舊三民主義所突出的是“反滿”,矛頭指向清王朝;新三民主義則提出了反對帝國主義的目標;在民權主義方面,過去只是抽象地提倡“自由、平等、博愛”,現在主張普遍平等的民權;在民生主義方面,過去只有“平均地權”的政綱,現在則提出了平均地權和節制資本的辦法,承認“耕者有其田”,並謀求改善工人和農民的生活。因此,孫中山的新三民主義又被中國共產黨人稱為“革命的三民主義”和“新民主主義的三民主義”。
孫中山的新三民主義同中國共產黨在民主革命階段的綱領是基本一致的,因而它成為了第一次國共合作的政治基礎和大革命時期的旗幟,這是孫中山在開拓完全意義上的近代民族民主革命道路上邁出嶄新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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