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兩岸金融交流,促進兩岸經貿發展。鼓勵和推動兩岸金融行業組織就監管機制的建立開展研討。鼓勵兩岸金融行業的業者和組織就雙方金融機構相互準入有關業務技術性安排進行進一步的研究。鼓勵和推動兩岸金融業者採取多種形式、通過多種渠道開展人才培訓和學術交流,共用經驗,共同發展。大陸方面將進一步創造條件,為廣大中小台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融資需求提供方便。呼籲台灣方面儘快同意大陸金融機構在台灣設立代表處。
積極創造條件,鼓勵和支援台灣其他服務業進入大陸市場。開展兩岸產業合作研究,實現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和共同繁榮。加強兩岸在通訊、資訊(資訊)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推動資訊產業標準的制定。大陸方面進一步鼓勵和支援海峽西岸及其他臺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與台灣的經濟交流與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