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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同胞參加祖國大陸醫師資格考試須知

11/02/2007/10:38
華夏經緯網

     一、取得國務院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祖國大陸全日制普通醫學本科以上專業學歷的台灣居民,參加祖國大陸醫師資格考試,應同時具體以下條件:

    (一)所學專業符合中國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
    (二)取得規定學歷後,在祖國大陸的醫療機構內,在執行醫師指導下接受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所需的專業訓練(以下稱“實習”)滿一年。

    二、可申請參加的中國醫師資格考試類別為臨床、中醫、口腔。

    三、符合上述條件者,申請參加醫師資格考試,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在公告規定的期限內,到實習機構所在地的醫師資格考試考點辦公室報名,並提交相關材料。

    轉自國務院臺辦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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