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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哲男(左)被控收受梁柏熏政治獻金、疑涉“司法”黃牛案。
梁柏熏表示,2002年9月,他因“僑銀掏空案”及台中高分院審理中的“偽造五億八千多萬元不動產交易案”快要定讞,開了兩張各300萬元的即期支票給陳哲男,請陳向法官說項。但陳哲男收了支票後並沒有幫他,他還是被判決有罪確定,雖透過中間人楊振豐要回這筆錢,陳卻不理,讓他被逼逃亡海外。另外,2002年2月陳哲男母喪,收了梁111萬元支票的奠儀。與前述兩支票合計,共711萬元。
檢調追查資金流向發現,梁交給陳哲男的600萬元支票,陳不久存入寶華銀行大安分行劉幸宜的賬戶,之後由楊振豐提示兌現,疑將資金挪作買賣股票。
(虞鷹根據媒體相關報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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