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12月21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高雄地方法院開庭審理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嫌接受招待赴泰、韓兩國旅遊案,久未公開露面的前“省議長”劉炳偉首度以證人身份出庭,他坦承和陳哲男、陳敏賢等人赴泰,但否認接受廠商招待。
據報道,劉炳偉在法庭供述,1986年、1999年間,先後與高捷公司前副董事長陳敏賢、陳哲男認識,但與陳哲男不是很熟。與王彩碧則是于1994年間認識的,曾受王彩碧請托幫忙仲介外勞案件。2000年間,曾向“中鋼”公司推薦王彩碧的華盤勞務公司,但“中鋼”登記在案。
劉炳偉進一步說明,王彩碧、陳哲男兩人是在他的板橋服務處巧遇很自然的介紹認識。
劉炳偉坦承與陳敏賢、陳哲男及王彩碧于2002年7月6日一起到泰國旅遊,而訂機票等事宜,是請王彩碧先行幫忙訂購,事後再歸還機票,劉炳偉否認接受王彩碧的招待。該證詞與陳哲男的供詞一致。
劉炳偉並說,同年11月他又陪陳哲男去南韓是要與南韓友人談爭取台北與濟洲島直飛事宜,陳哲男貴為“總統府副秘書長”因此邀陳去南韓見南韓友人。泰國行則是臨時起意,原本他要去上海找朋友,但因王彩碧及陳哲男在他服務處,陳哲男則提議先至泰國找陳的朋友再至上海,於是三人就同行,兩趟旅遊都與引進泰勞無關。
至於濟洲島皇冠酒店被拍到涉嫌賭博的賭場照片,劉炳偉說,當時陳哲男並沒有下場賭博,而是要前去勸他不要玩,他的賭場籌碼是他南韓友人提供,但並沒有提供陳哲男籌碼。
據悉,該審理庭大多在要求劉炳偉說明與被告等人的關係、旅遊過程、旅遊費用及印證陳哲男等被告的供詞。陳哲男大部分時間是枯坐在座位上聽訊。中午結束庭訊,審判長曾逸誠裁示明年1月5日再審。
此外,陳哲男另涉及“司法”黃牛案,12月13日台北地院一審判處12年徒刑,陳哲男不服將再提上訴。昨日上午出庭時,再度被媒體包圍,但顯得有點憔悴的他,只說了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