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東森新聞報
華夏經緯網3月17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ETC弊案出現重大進展,台北地檢署今天中午展開第一波起訴行動,前“交通部長”機要秘書宋乃午被求刑12年,另外一位被告前精業科技協理蔡錦鴻則是求刑4年,並科罰金200萬元,前“交通部長”林陵三則是被檢方列為全案的重要關係人。
據報道,檢調偵辦ETC弊案,查出宋乃午于擔任林陵三機要秘書期間,涉嫌收受廠商不法利益並洩露工程底價、規格,供特定廠商得標,甚至竄改測試報告圖利廠商。去年6月間,宋乃午及蔡錦鴻遭約談後,分別以30萬和50萬交保。
檢方在2月底傳訊林陵三後,決定切割宋乃午與蔡錦鴻2人涉案部分,今日先行將2人依貪污、泄密等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