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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民進黨通過黨綱,正式提出了民進黨的基本主張:
自成立以來,追求“台灣主權獨立”始終是民進黨為之奮鬥的基本目標。其政策主張具體有:
(一)兩岸關係方面:民進黨自年成立之日始就帶有嚴重的分離傾向,聲稱“台灣前途應由台灣全體住民共同決定”,並於1991年將“建立主權獨立自主的台灣共和國基本綱領”列入黨綱,叫囂“獨立建國、制定新憲,依據國際法原則重返國際社會”,“兩岸依據國際法在國與國的關係下發展關係”等等,蛻變為地地道道的“台獨黨”。在島內外各種局勢的影響下,民進黨近年來對“台獨黨綱”進行了一些淡化處理,並於1999年5月8日提出了所謂的“台灣前途決議文”,逐步由過去叫囂“建立新而獨立的國家”轉變為鼓吹“維持現狀就是獨立”的“事實台獨”,聲稱“台灣是一主權獨立國家,其主權領域僅及于臺澎金馬與附屬島嶼;台灣,固然依目前憲法稱為中華民國,但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任何有關獨立現狀的更動,都必須經由台灣全體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決定”。2000年3月上後,陳水扁鋻於民進黨實力有所增長,于2002年8月3日拋出了“台灣、中國,一邊一國”的謬論,徹底暴露了“台獨”真面目。
民進黨並將台灣與大陸的關系列入于該黨“外交”之中,宣稱海峽兩岸“應以平等地位進行和平競爭”,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
(二)在“外交”方面:宣稱台灣應廣泛參與國際社會,並以尋求國際承認、加入聯合國及其他國際組織為奮鬥目標。對外不再堅持使用“中華民國”,並以各種不同名稱,廣泛參與各類官方及非官方國際組織。
(三)在政治方面:實行美國式的民主自由政治體制,“排除任何形式的暴力與專制”,建立“以多數人的自由意志、自由決定為基礎的法政秩序”,“保障基本人權、國民主權、權力分立與制衡、責任政府、依法行政、司法獨立、政黨平等與自由”等等。
(四)在文化方面:發展“新國民意識”,推動中小學教育教材本土化,重塑台灣民眾對台灣歷史文化的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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