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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宗弊案的陳水扁親信、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涉嫌扮演“司法黃牛”及利用內幕消息炒股案,12月13日依島內“貪污治罪條例”被台北地方法院判處12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10年”。針對此案,陳哲男隨即發表書面聲明表示,他對判決結果無法接受;將在收到判決書後提起上訴。
據台灣《聯合報》14日報道,陳哲男2002年以幫助臺商梁柏薰“擺平”官司為由,向梁柏薰詐取新台幣600萬元。法庭在判決書中,以“罄竹難書”來形容陳哲男“舞文弄法、顛倒是非,企圖影響審判”的違法亂紀行為,使司法形象蒙羞,因此重判陳哲男12年徒刑,刑期比檢方提出的8年還多4年。據悉,除此案外,陳哲男還捲入至少4起弊案,包括在高雄捷運醜聞中被控涉嫌接受勞工仲介賄賂案件等。
據報道,20年前,陳哲男從台灣的教育界轉進政壇,連任3屆“立委”;從政後因為其黨籍由國民黨轉為民進黨、人脈不分顏色、政商關係相當複雜,一直是個爭議人物,所涉及的一連串弊案都與台灣的政商界脫不了關係。
陳哲男2000年從台北市政府一路跟隨陳水扁,直至升任臺當局“總統府副秘書長”,陳哲男所捲入的弊案風暴就此展開。先是傳出替涉及四汴頭弊案、潛逃島外的伍澤元打點,扮“司法黃牛”;接著東帝士集團總裁陳由豪爆料,直指多次經由陳哲男送政治獻金到陳水扁“官邸”;陳哲男還被指控涉嫌官商勾結,遊說銀行團聯貸給新瑞都公司;除此之外,陳哲男還在“總統府”和前太百董事長章民強兩家“吃水餃”,說可幫忙解決股權爭議,因此演變成喧囂一時的“水餃案”(吃水餃的時候,收受賄絡)。
報道說,陳哲男所涉的弊案並沒有因此結束,一件接著一件,而且越來越大。一場泰國勞工暴動、一張賭場照片,爆出陳哲男和陳敏賢等人涉嫌接受管理外勞公司招待到南韓賭博。前新偕中建設董事長梁柏薰回臺指控陳哲男拿了錢、卻沒有幫忙“擺平”官司,陳哲男因此被臺檢方依“貪污罪嫌”求處8年重刑。陳哲男還曾經大量買賣特定股票,由於賺多賠少,至少獲利千萬元新台幣,涉及內線交易,檢方依違反“證券交易法”求處4年徒刑。
對於陳哲男被判,有島內媒體評論認為,以前“總統府副秘書長”的意氣風發已經消失殆盡。陳哲男案的宣判對台北高雄市長選舉後剛剛穩定的民進黨形勢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當陳水扁的夫人吳淑珍上了法庭、也被判刑時,可能就是陳水扁快完蛋的時候了。
《環球時報》 ( 2006-12-15 第10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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