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9月22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民進黨四大天王及“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特別費案,最高檢察署特偵組昨天偵查終結,呂秀蓮、遊錫堃及陳唐山均被依貪污罪提起公訴,民進黨“總統”、“副總統”參選人謝長廷與蘇貞昌,都獲不起訴處分。
呂秀蓮成為遷臺以來被起訴的最高層級官員;司法院長翁岳生部分,最高檢察署以尚在調查為由,並未一併結案。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及“副總統”參選人蘇貞昌部分,檢方認定兩人在“行政院長”、高雄市長、台北縣長、“總統府秘書長”任內的特別費憑證核銷部分,均用於因公招待、饋贈;領據核銷部分,兩人賬戶內支出金額均大於存入金額,認定均未將特別費挪為私用,予以不起訴。
兩人用以核銷的發票中,雖出現謝有6張、蘇有3張他人消費發票,但檢方均認定謝、蘇兩人既未經手、也不知情。
起訴書指出,呂秀蓮在兩任“副總統”任內,明知特別費及公務機要費需以實際公務支出列報,卻指示辦公室秘書蘇妍妃等人蒐集他人發票核銷,總計近七年使用1005張他人發票,冒領5636517元。
民進黨主席遊錫堃在兩任“總統府秘書長”及“行政院長”任內,均透過太太楊寶玉、辦公室人員蒐集平日消費發票,包括兒子遊秉陶及鄰居消費發票,都曾供他核銷特別費;遊錫堃還曾請秘書匯款給在外國就讀的兒子當生活費及學費。遊錫堃雖曾以從事“機密”工作為由抗辯,但檢方認為不可採,總計他共拿516張發票詐領2386005元。
“國安會秘書長”陳唐山則是在“外交部長”及“總統府秘書長”任內,指示辦公室人員收集發票核銷特別費,在2004年7月至2006年6月間,蒐集他人發票106張,詐領368199元。
呂、遊、陳均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及偽造文書罪起訴。
本案是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于去年九月向高檢署查黑中心告發,今年4月12日移交特偵組,由檢察官沈明倫、侯寬仁、周士榆協同偵辦,檢方共花了367天調查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