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10月23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臺檢方偵辦特別費案標準引發爭議,“檢察總長”陳聰明首度透露,馬英九案宣判前曾召集相關檢察官開會,後來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告訴他檢察官要上訴,他表示尊重。
據報道,“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天審查各地檢察署預算時,“檢察首長”特別費遭到保留。國民黨“立委”潘維剛質疑檢方對前台北市長馬英九的特別費案和民進黨“四大天王”的首長特別費案件,根本是因人設事、因人而異;陳聰明表示,馬案宣判前,他曾召集偵辦、公訴檢察官研究,並要求在收到判決書後,要審慎研究再作決定;但檢察官收到判決後,台北地檢署檢察長王添盛即向他報告,檢察官研究後認為要上訴,他表示尊重。
潘維剛隨即要求王添盛說明,王添盛表示是蒞庭檢察官要求要上訴。“立委”提及當初王添盛在“法務部”時,“法務部”認定特別費是實質補貼,他到台北地檢署後又有不同見解,質疑他到台北地檢署擔任檢察長,有“特別任務與使命”。
潘維剛更質疑,謝長廷特別費案中,台北辦事處主任陳雨鑫有兩萬四千元的假發票報銷,難道不是貪污?檢方卻以依職權不起訴,是否政治指導辦案?“法務部”政務次長李進勇強調沒有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