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經緯網7月21日訊:據台灣媒體報道,國民黨“立院”黨團副書記長郭素春今天上午就“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就NCC釋“憲”案宣告違“憲”表示,NCC是經“立院”三讀通過的,“司法”應尊重“立法”。
據報道,郭素春認為,NCC委員產生的方式,依“立院”政黨(團)比例推薦,以及“NCC法律”整個條文,當初經“立院”“朝野”黨團協商、委員會通過;並依民進黨團版本,經全體委員討論、大會表決通過“立法”。“司法院”怎能憑自己的感覺,就宣佈“立法院”依正當“法定”程式三讀通過的“法律”為違“憲”?
郭素春說,如果“司法院”認為依“立院”政黨(團)比例推薦的方式是違“憲”的話,那是否所有“法律”規定有政黨(團)比例推薦、產生的單位,都是違“憲”?郭素春認為,“司法”應尊重“立法”。
據了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今天上午就NCC釋“憲”案作出解釋,認為“NCC組織法”第四條“委員以政黨比例產生的方式”宣告違“憲”;解釋文並訂定落日條款,兩年後NCC條文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