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首屆“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十二日產生,“立法院”對除民進黨推薦的呂忠津外的翁秀琪等十二人同意任命,NCC可望在月底前掛牌運作,“新聞局”的媒體主管角色將走入歷史。
據《聯合報》十三日報道,NCC委員經“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後,“行政院”應于七日內任命,任命後三日內自行集會,互選主委及兩名副主委。若無意外,國民黨推薦的蘇永欽可望出任主委,副主委則由親民黨及執政黨各推薦一名,以橘營劉宗德及“行政院”推薦的翁秀琪呼聲最高。
獲得同意通過的NCC委員分別是國民黨推薦的劉幼璃、吳忠吉、林東泰、蘇永欽、林一平、劉孔中。民進黨推薦的石世豪,“行政院”推薦翁秀琪和陳銘憲。親民黨推薦李祖源、劉宗德,臺聯推薦的謝進男。藍綠比例是八比四。
另據《中國時報》報道,NCC最快一月二十日可以掛牌運作,“新聞局”廣電處正式走入歷史,主要監督管理、證照核發業務職掌移撥NCC,“新聞局”廣電處移撥預算近一億元新台幣。至於傳播、廣電政策規劃擬訂及廣播電視輔導業務、無線電視公共化、公股釋出、公共廣播電視集團規劃、創意影音等業務則留在“新聞局”併入電影處,該部分預算高達六億元,多屬補助業務。
“新聞局”廣電處一百二十名人員,將有一百零五人移撥NCC,現任廣電處長曾一泓等十五人留在“新聞局”。
“新聞局長”姚文智表示,廣播電視處相關業務如廣電事業監理政策、法令訂定、修正;廣電事業營運的監督管理、證照核發、競爭秩序維護;廣播電視系統設備審驗;廣播電視事業相關基金管理;違反廣播電視相關法令的取締處分等,將移撥到NCC之下。
中新社 200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