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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台北地檢署依違反“洗錢防制法”、背信等罪,將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等共一百零七人起訴。
檢察官認為,王又曾成為企業集團的霸主後,巧取豪奪,用各種不法手段掏空力霸、嘉食化、力華票券、友聯產險、“中華商銀”、亞太固網,犯案時間長達十年;弊案爆發前夕,還利用公司聲請重整的訊息從事內線交易等犯行。
力霸集團創辦人王又曾、王金世英夫婦分別自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1日離臺後,檢調自今年1月初開始分案偵辦,歷經一個多月的偵查,目前境管人數已多達96人、被告人數則高達91人。檢調指出,力霸集團弊案的91名被告,包括不少王家成員、親友及公司高層主管、老臣。力霸集團弊案將創下島內有史以來涉案人數最多、犯罪金額最高的重大經濟犯罪弊案。
王家掏空轄下企業紀要:
違法放貸 掏空中華銀
王又曾創辦“中華商銀”,由女兒王令可擔任副總經理兼財務協理,共同違法放貸給力霸集團成立的虛設公司;對於有不良債信紀錄的公司,則要求配合購買嘉食化、力霸等公司債,作為授信交換條件。
力華票券 變成提款機
亞洲金融風暴後,王又曾基於力霸集團經營績效不佳,為順利取得融通資金挹注集團財務缺口,1997年5月間成立力華票券,由王令臺擔任董事長,力華票券猶如力霸集團的“提款機”。
紙上公司 挖亞太資金
亞太固網自1999年11月籌備,半年內收足六百五十六億八千萬元股款。王又曾為解決家族借貸壓力及個人花費,透過紙上公司挪用亞太資金,至2001年11月,掏取57億。
一屋二賣 友聯假放款
1999年1月起至2000年7月間,王又曾將力霸、嘉食化及十一家人頭公司所有乏人問津、有產權糾紛的不動產,虛偽出售給友聯產險,套取資金達十二億元,再由友聯產險主動解約,任由王又曾再次出售一屋兩賣。
挪東補西 小嘉莘操盤
王又曾掏空中國力霸與嘉食化共有七大方式,包括以長期投資子公司名義,掏空兩家公司八十一億五千萬元;購買無實際營運子公司的無價值股票,A走兩億六千萬元;力霸、嘉食化與關係企業虛假交易,套利一百一十五億元。力霸還以暫借款方式,侵佔衣蝶百貨等公司款項一億兩千余萬元,
嘉食化掏空部份,王又曾在嘉食化內部成立“小嘉莘”集團,負責調度26家小公司資金需求,並以關係企業仁湖等子公司名義,從1998年起至2006年底,向多家金融機構詐貸或展延借款利益高達131億元。(田天根據相關報道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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