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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年貨提防商家四大“損招”


2007-02-06 14:18:17         華夏經緯網

  隨著春節的臨近,省城各類消費市場不斷“增溫”,由此引發的消費投訴也不時出現。29日,濟南市消協歸納商家誤導消費常見的四大“損招”,提醒消費者在置辦年貨時注意。

  損招一

  缺斤短兩重復收費

  李女士在一家超市購物時,在電子秤上顯示1.2公斤重的黃瓜,回家後發現只有0.7公斤。白小姐在一家超市買了200多元的商品,回家後核對小票才發現,她買了3大瓶牛奶卻被收了5瓶的錢。

  消協支招:結賬時要仔細核對購物小票和商品是否相符,不要盲目相信電子秤、電腦之類的電子產品。

  損招二

  “抽獎”暗藏陷阱

  張小姐在一家超市購買了100多元的商品,參加了超市舉辦的抽獎活動,抽中了一塊“寶石”,超市稱價值500元,並告訴她只要再交50元,就可製作成戒指。張小姐交了錢,以後才發現所謂的“寶石”只是市場價幾十元的普通玉石。

  消協支招:所謂的“抽獎”往往是商家的噱頭,消費者切忌因貪圖價格便宜急於購買,而落入商家的圈套。

  損招三

  捆綁銷售到期商品

  消費者郝先生在一超市買了一盒保健品饋贈朋友,上面捆綁了一瓶酸奶。郝先生回家才發現,酸奶第二天就要過期了。

  消協支招:消費者購買商品時要特別留意捆綁在一起的商品的保質期,一旦發現贈品或捆綁商品有品質問題,可以向商家提出維修、退換等要求。

  損招四

  特價商品有價無貨

  王小姐在一超市廣告上看到限量出售199元的三星手機,一大早就來到超市門口,第一個跑到櫃檯,結果被告知沒貨。王小姐懷疑超市虛假宣傳,已將此事投訴到有關部門。

  消協支招:消費者不要一看到“特價”就頭腦發熱,要權衡市場情況,理性消費。(星辰線上-《長沙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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