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稱為“非公經濟36條”的《國務院關於鼓勵支援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繼1月12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獲原則通過後,近日由國務院正式下發。“《若干意見》也許會成為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史上‘里程碑’式的文件。”參與這一文件論證的中國政法大學李曙光教授昨天在接受記者採訪時這樣評價。
據國家發改委、國務院研究室有關負責人透露,《若干意見》在放寬非公有制經濟的市場準入方面採取了相當大的力度,凡是法律法規未禁止的行業非公有資本都可以進入,即允許非公資本進入電力、電信、鐵路、民航、石油等壟斷行業和領域;並將加快完善政府特許經營制度,規範招投標行為,支援非公資本參與各類公用事業和基礎設施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對於教育、科研、衛生、文化、體育等社會事業,將支援、引導和規範非公有資本進行投資;在加強立法、嚴格監管、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允許非公資本進入金融業;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國防科技工業建設領域;鼓勵非公有制企業參與國有企業改組改造。
另外,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若干意見》中提出了四方面的政策意見,包括加大信貸支援力度、拓展直接融資渠道、鼓勵金融創新、建立健全信用擔保體系。另外《若干意見》還涉及到了改善民營企業的經營環境、減輕民營企業稅賦、鼓勵創業等諸多方面的內容。
李曙光對《若干意見》掃除體制性障礙、營造公平競爭環境的重大意義給予了極高的評價,但他同時表示,《若干意見》如何在實踐中具有可操作性仍然“任重道遠”,尤其在立法方面需要修改和填補空白,哪些法律現在需要修改、哪些法律需要制訂、哪些需要廢止等都是頗費思量的。“譬如,在以銀行為標誌的金融業,《若干意見》中雖然鼓勵發展區域性民營銀行,但對於設立民營銀行的註冊資本按照現在的法律規定門檻還是顯得很高。”
李曙光認為,非公資本進入任何一個領域都面臨很多問題,以石油領域為例,石油產業包括探油採油、煉油、成品油銷售三個領域,但這三個領域開放的程度就不一樣,甚至要不要開發都有爭議。李曙光表示,《若干意見》出臺後還需要大量的細化工作。儘管如此,“對民營企業出這樣一個文件,歷史上是從來沒有過的,其精神上的意義是難以估量的!”((記者 楊雪婷 吳婧))
北京現代商報200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