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當初台灣當局公佈晶片廠赴大陸投資的‘政策’時,曾明言最多可開放3家,目前只有臺積電用掉1個名額,而聯電不僅未提出申請,反而因與和艦關係‘曖昧’而落下話柄。” 該專家說。
全球第二大晶片代工廠商——聯華電子遭台灣“檢調單位”閃電調查一事在業內掀起狂瀾,本報記者昨日獲悉該事最新進展:和艦科技最新聲明稱與聯電無任何關係,其董事長徐建華已獲保釋;而聯電董事長、主席曹興誠已承認聯電確曾幫助組建和艦科技,並願為此承擔責任。
據熟悉內情的臺商林之(化名)透露,在此次行動中被羈押的和艦科技董事長徐建華已以1000萬新台幣獲得保釋,但仍處於台灣有關方面監控中,而包括聯電董事長曹興誠、副董事長宣明智在內的24名涉案關鍵人員則可能視案件進展再決定是否遭到傳訊。
至截稿時,本報記者在和艦網站上看到其發佈的最新聲明:“1、本公司為獨立外資企業在中國大陸設立之半導體晶圓代工製造公司,與台灣聯華電子無任何關係。2、和艦科技所使用之製程技術除自行研發外,均經由與國際知名半導體企業以付費方式與交叉授權方式取得。3、本公司總經理徐建華先生僅為協助配合台灣‘檢調單位’調查,以厘清聯華電子與和艦科技雙方之關係。目前和艦科技生產營運一切正常。”
聯電董事長、主席曹興誠則于昨天稍早時間發表聲明稱,聯電確曾幫助組建和艦科技,併為其尋找客戶出力,旨在遏制中芯國際過度擴張。聯電及其高層對和艦科技並無投資,兩公司之間的聯繫是他本人制定的策略,他願意為此承擔責任,並願向有關方面陳述細節。
“這次突襲其實已籌備半年之久,調查則早在2002年就開始了。”林之告訴本報記者,台灣直到2002年3月才部分放開當地企業及個人赴大陸投資晶片廠,而徐建華在2001年就成立了和艦科技。2002年4月,台灣“經濟部”曾對聯電和徐建華進行過調查,但查無實據,只是在去年2月以“未經申請即赴大陸投資”的名義要求徐建華支付200萬新台幣罰金,徐建華隨後提請行政訴訟。該項調查至今尚未結束。
一旦被定罪,徐建華及聯電可能面臨怎樣的處罰?據林之介紹,台灣省有關“法律”規定,台灣地區的民眾、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必須經過台灣“經濟部”許可,才可前往大陸投資,否則將處以新台幣5萬~2500萬元的罰款,並須在限定時間內停止或改正不當投資行為。逾期不改或停止後又再度違反“法令”的,對行為人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台幣2500萬元以下罰款。
但他同時表示,聯電獲罪的可能性很小,“一方面,聯電是業內數一數二的晶片大廠,當局不能不考慮處罰對台灣IT業的負面影響;另一方面,即便外界認為和艦的技術有從聯電‘剽竊’之嫌,但只要聯電不主動起訴和艦,‘檢調單位’很難查到真憑實據。”
“某種程度上,此案還是因當初和艦投資大陸步伐過快造成的。”一台灣問題專家昨告訴本報記者,和艦在2003年5月就試生產,6月、7月開始對外銷售,8月已有產品銷往歐美。而聯電的老對手臺積電直到2002年9月才向台灣“經濟部”提出赴大陸投資申請,2003年1月申請獲批,但仍需附加條件。直到去年11月,臺積電上海廠才完成廠房建設,開始小批量生產,整整比和艦晚一年半。
“事實上,當初台灣當局公佈晶片廠赴大陸投資的‘政策’時,曾明言最多可開放3家,目前只有臺積電用掉1個名額,而聯電不僅未提出申請,反而因與和艦關係‘曖昧’而落下話柄。”該專家說。
另據彭博社昨天的報道,台灣聯電甚至表示可能在調查結束後收購和艦科技,但報道中沒有指出台灣聯電哪位高管作出了如上表述。
有業內人士向記者指出,大陸晶片行業快速增長的態勢吸引著各路資金的“眼球”,因此與大陸企業保持友好關係十分容易理解。賽迪顧問半導體分析師李柯就向記者預測,國際晶片業2005年將保持3%~4%的增幅,這一增幅與去年持平,而大陸晶片業受內需和製造業出口影響,將維持30%增幅的高增長態勢。 (作者:成煙;黃蓉)
來源:東方早報 2005-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