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依法應當以出讓方式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外,外商投資企業可以通過下列方式獲得土地使用權:
1.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用集體所有土地或者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
2.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中方合營者將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作價入股;
3.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的中方合作者將國有土地、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作為合作條件;
4.依法通過買賣或者其他轉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集體所有企業房屋所有權而獲得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方式。
外商投資企業可以通過租賃房屋、場地的方式使用土地。(上海投資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