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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0日,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和華夏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人民大會堂簽署《支援台資企業發展合作協議》,在5年期內,華夏銀行將優先向國臺辦推薦的台資企業意向性提供總額為200億元人民幣的融資支援和多種金融服務。這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與國內商業性銀行簽署的首個金融戰略合作協議。
國務院臺辦主任陳雲林表示,此次華夏銀行與國臺辦簽訂《支援台資企業發展合作協議》,為台資企業提供專項融資支援和金融服務,是落實胡錦濤總書記“凡是涉及到台灣同胞利益的事情都要認真對待,凡是向台灣同胞做出的承諾都要認真履行”重要指示的又一舉措,必將有助於進一步改善台資企業的融資環境,有助於台資企業更好地在大陸發展。
華夏銀行董事長劉海燕稱,華夏銀行將對台資企業授信申請在操作和審批程式上優先辦理,希望通過與台資企業的具體合作,實現多方共贏的目標。
據了解,在此次合作中,華夏銀行承諾為國臺辦推薦的台資企業和項目提供包括公司銀行業務、個人銀行業務、網上銀行業務、國際結算業務及財務顧問等在內的全方位的金融服務。
此外,通過此項合作,可大力推動華夏銀行與優質台資企業的業務合作,尤其是上海、福州、杭州、蘇州、溫州等台資企業投資較為密集地區分行的業務合作。國臺辦與華夏銀行簽訂合作協議後,12家台資企業與華夏銀行相關分行在現場簽訂了授信協議。
有專家指出,眾多的台資企業在大陸投資興業,需要強有力的金融支援,但由於台灣當局對台灣工商界人士及台灣金融機構赴大陸投資者實施諸多限制,目前台資企業在祖國大陸融資還有不少困難。對此,大陸方面一直十分重視,並從多方面對台資企業的貸款融資給予積極支援。李峻嶺
《國際金融報》 (2006-07-11 第02版)
來源:人民網-《國際金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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