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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華電子董事長曹興誠內地投資遭台灣起訴

2006年12月25日10:55
華夏經緯網

  台灣檢察官昨天指控聯華電子(United Microelectronics)前董事長曹興誠在公司與大陸一家晶片製造商合作時犯下背信罪。 

  此舉表明,台灣政府正計劃以該案為示範,懲一儆百,以此作為收緊跨海峽投資監管行動努力的一部分。

  聯華電子目前是全球第二大合約晶片製造商。創建了聯電的曹先生以及20多位公司現任和前任高管,此前一直就他們與和艦科技(Hejian Technology)的關係接受調查。

  曹先生和這些高管涉嫌在2001年無視當時的一項禁令,用聯電資產建立合約晶片製造企業“和艦科技”。出於安全考慮,台灣禁止半導體公司前往大陸投資。

  去年夏季,該案的主檢察官換人,自那以來沒有調查取得進展的報道。但台灣總統陳水扁上周改變政策,宣佈將著重控制與大陸的經濟交流,而不是進一步對大陸開放。

  曹先生和宣明智(John Hsuan)昨天辭去聯電董事長和副董事長之職,並辭去了他們在董事會的席位,這顯然是因為即將到來的起訴。

  建立限制跨海峽投資的更有效執法機制極富挑戰性。許多台灣企業通過避稅港開闢對大陸投資,且幾乎無須披露。聯電案因此被視為政府聲稱總統的更嚴格政策正得到執行的一個難得機會。

  新竹地檢署稱,該機構正以刑法背信罪嫌疑,將曹先生、宣先生和鄭敦謙三人提起公訴。鄭敦謙是一家創投公司負責人,聯華電子部分擁有該公司。“我們已收集了充分的證據,(被告)向和艦科技免費提供了逾100項專利,”新竹地檢署發言人蔡添源稱。

  聯華電子稱,它相信“對曹興誠和宣明智的指控純粹是政治性的,是由台灣和中國大陸關係的特殊性質所導致的”。

  譯者/諸彥青
 
  來源:金融時報(200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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