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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聯電前董事長曹興誠被訴:殺猴給猴看?

2006年12月25日11:00
華夏經緯網

台灣檢察機構週一以“背信罪”為由起訴台灣聯華電子(UMC)前董事長曹興誠(Robert Tsao),此舉最引人注目之處在於時機的選擇。

 

檢方將目標鎖定這家公司的創始人,指其在大陸有非法商業行為,聯華電子是台灣全球化程度最高的公司之一。而就在此前幾天,台灣總統陳水扁承諾,要對跨海峽貿易與投資進行更嚴格管理。

 

儘管投資者認為,曹興誠被提起公訴不太可能使聯華電子蒙受太大損失,但政府此舉對其他公司是一個嚴重警告。

 

蘇州一家台資企業的總經理表示:“我們有句諺語叫‘殺雞給猴看’。聯華電子一案等於是‘殺猴給猴看’。”

 

台灣官員的表態,也加深了人們的這樣一種感覺:政府正試圖通過打擊聯華電子,提高其政策的可信度。

 

台灣行政院一位高級官員最近表示:“我們需要堵住漏洞。否則,像聯華電子這種不遵守規則的公司,會使其他守規矩的公司顯得很愚蠢。”

 

台灣政府統計數據顯示,島內企業在大陸的投資規模約為500億美元。但私營部門的估計是,由於存在鉅額非法投資,實際數目比官方數據要高出一倍以上。

 

台灣經濟部常務次長施顏祥稱,政府已對900樁非法投資大陸案課以罰款,目前已知此類案件大約還有300多樁,但因缺乏足夠證據而無法處理。

 

儘管行政院已就如何更好地“管理”兩岸投資提出一系列主張,但在如何實施限制方面仍存在挑戰。在新的管理手段中,排名首位的提議,是派會計師到中國大陸追蹤臺企的非法投資。

 

會計師們表示,此項主張不太現實。眾所週知,台灣公司的大陸賬戶並不透明。許多台灣公司在大陸的投資是通過“空殼公司”進行的,包括那些在避稅地註冊、沒有賬目披露要求的公司。

 

台灣經濟部表示,將加強對未來投資申請的審查力度,並要求公司遞交計劃書,闡述它們打算如何“平衡”在中國大陸、台灣本土及第三地的投資。

 

但分析人士表示,這只會給商人們帶來心理障礙和官僚障礙,不是一種真正的解決方案。

 

觀察人士因此認為,台灣政府對聯華電子的高調打擊,可能是其目前最為有效的威懾手段。

 

上月底,台灣檢察機構對知名電器製造商聲寶 (Sampo)董事長陳盛泉(Felix Chen)簽發逮捕令。

 

陳盛泉一直因涉嫌“背信罪”接受調查,因聲寶集團一家附屬公司被查出對大陸投資超出了法定限額。但他是在11月份公開抨擊政府對大陸投資的限制之後,才接到逮捕令的。

 

商界高管和分析人士表示,近期發生的一些事件,看來不僅僅是政府重塑權威的短期嘗試。而企業對此的反應,可能會是脫離台灣政府的控制範圍。

 

一位外國銀行家稱:“台灣公司將其大陸業務在香港、而非台灣本土上市已成為一種趨勢,這種趨勢肯定將會提速。”

 

台灣公司將大陸投資在香港、甚至是上海或深圳上市,其母公司可暫時免受一項規定的約束,該規定將台灣上市公司在大陸的投資額度限制在其資產凈值的40%

 

作為全球最大的電子製造業服務公司、台灣鴻海集團(Hon Hai)的大陸子公司,富士康國際控股 (Foxconn International)2004年晚些時候在香港上市,如今股價已上漲了兩倍。自該公司之後,又有6家總部設在大陸的台灣公司選擇香港上市。席佳琳

 

 來源:金融時報 2006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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