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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台灣新竹地區首席檢察官Tsai
Tian-yuan日前表示,台灣當局已對臺聯電董事長曹興誠進行了起訴,稱曹未經股東批准在中國大陸從事“非法”投資。
與此同時,被起訴的還包括聯電副董事長宣明智(John Hsuan)和另一名高管Cheng
Tun-chien。如果被指控罪名成立,那麼曹興誠最多可能面臨五年的入獄監禁。
去年二月,台灣當局對臺聯電多名高層的住宅和辦公室進行了突擊檢查,稱聯電涉嫌向大陸和艦科技非法提供資金、技術和人力資源等。
但三月,聯電突然宣佈,作為援助和艦科技的回報,聯電將獲得和艦15%的股份,價值35億台幣。為得到當局批准,曹興誠和臺聯電還致信臺投資委員會尋求支援。
儘管如此,臺當局堅持認為,聯電2001年在大陸的投資事先並未得到當局批准,因此屬於非法投資。(友亞)
來源:賽迪網 2006年0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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