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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祖國大陸通過“十一五”規劃,規劃中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大力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有利於臺商在大陸進行更合理的投資與經營佈局,兩岸合作潛力巨大,商機豐富,臺商大有可為。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十一五”新農村引關注
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14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隆重閉幕,大會批准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簡稱“十一五”規劃),是指導未來五年國民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的綱領。
當前內地政府已決定要從“農村建設”著手,這是臺商從中找“商機”之關鍵時機。筆者要強調,只有“移轉農村生產力、開拓農工業新市場”,才能有效解決“產能過剩”問題,而加大“農村建設”規模,激活“農村新經濟”市場,不僅能擴大大陸本身市場的容量,更可拓展至國際市場的容量。
過去30多年來,台灣的“農村建設”績效斐然,儘管其發展經驗未必適合於移植內地,但內地的“農村建設”所需之水、電、交通等各類型工程項目,千百億人民幣的建設支出,對語言、文化等背景因素全然相似的臺商而言,不也出現對其有利、且值得爭取之龐大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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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者:佈局“十一五”建設新農村臺商大有可為
新農村為臺商提供新機遇
“建設新農村是祖國大陸‘以人為本’發展思路的重要體現,在這項重大戰略的指引下,大陸的相關政策、資金必然會向農業和農村傾斜,這對於廣大投資大陸農業的臺商來說,是前所未有的機遇。”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灣研究所研究員王建民日前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說。
王建民表示,新農村建設是一個系統工程,包括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的教育、科技、衛生、文化等各項事業,在農業生產方面也不單單指初級農產品的生產,而是涉及農產品的加工、包裝、運輸、銷售等一系列環節,這些都為臺商投資提供了可能。王建民說,在大陸一些地區,已經有“嗅覺”敏銳的臺商嘗試投資這些領域。
王建民分析說,大陸新農村建設中釋放出來的購買力將為臺商開拓農村市場提供機遇;在大陸農業提高科技含量的過程中,台灣先進的農業技術將大有用武之地;在參與大陸農村交易市場、批發市場的建設過程中,臺商可充分利用在管理經驗、行銷渠道方面的優勢;在參與新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臺商在資金、設備、機械方面都具有相當優勢。據有關方面測算,“十一五”期間中央財政用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至少為3萬億元人民幣,僅此一項就可以為相關企業帶來5萬億到6萬億元的商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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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農業交流助推大陸新農村
今年四月,大陸農業部、國臺辦批准設立兩個兩岸農業合作試驗區和兩個台灣農民創業園。此舉被視為一項標誌,兩岸農業交流合作進入更深一層的探索階段。
農民創業園設立,是鼓勵台灣農民到大陸種地,並由當地幫助他們形成產業鏈。學者指出,“西進”臺農已習慣於成熟、規範的農業環境,到大陸後可為政府機構提出種種建議,將促進大陸體制改革和市場規範。
兩岸農業發展環境與條件不同,各有優缺點;但皆屬小農經營型態,面臨之問題類似。蔡勝佳也認為,台灣農業發展之經驗,部分可供大陸借鏡,有助改善大陸“三農”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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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夏經緯網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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