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遊局和商務部近日宣佈,境外投資方可在我國國家旅遊度假區及北京、上海、廣州、深圳、西安5個城市設立控股或獨資旅行社。
外資旅行社的成立將給國內同行帶來競爭壓力。
旅遊專家表示,中國旅行社目前應該讓旅遊產業鏈條中的各個環節資金順暢流通,協調好旅行社、地接社、景點、賓館、酒店、導遊各環節之間的利益關係,要用更好的管理模式、服務意識和高品質產品來提高國際競爭力,最終實現旅遊產業的健康發展。
隱形壟斷困擾旅遊業
據了解,目前我國旅遊行業存在的隱形壟斷即“三角債”,是長期困擾整個行業健康發展的一道難題。
專家解讀稱,“三角債”的產生,是由於處在旅遊產業鏈中的上中下游各方長期處於不平等的地位———擁有遊客資源的部分旅行社憑藉自身的優勢,推出“先遊後付”機制就是指遊客把旅遊款額全額付給組團旅行社,但是組團社在發團時,沒有把發團所產生的旅遊團接待款全額轉交給中間旅行社;導致地接社也不能及時部分或全額收到中間社的應付款,不得不向景區、酒店、飯館、車隊等進行簽單賒賬。隨著時間的推移,加上部分組團社缺乏誠信,在階段性結算期時,故意剋扣或拖欠中間社的款項,依此類推,在組團社、中間社、地接社、景區、酒店、飯館、車隊等各利益方之間的三角債越滾越大。
“三角債”嚴重影響了旅遊行業的健康發展。由於部分組團社通過“拖欠”或“拒付”行為,加速資金在自己賬上的流通迴圈而“肥了”自己;下游環節因不能及時收到應付款,景區不敢加大投入以進一步改善旅遊環境,酒店、餐廳偷工減料,旅遊車司機和導遊摻和推銷,整個下游旅遊環境被迫“瘦身”;遊客的利益得不到保障,得不到高品質旅遊服務。由於未能及時收到組團社的應付款,地接社不得不儘量降低各種成本,“服務縮水”。於是,縮短線路、趕趟旅行、強迫購物等變相旅遊便不斷滋生。
低價競爭成惡果
在旅遊業,因為組團社提供“先遊後付”規則獲得了事實上的“產品定價
權”,激勵一些旅行社採取“低價聯盟”的方式進入組團市場,通過削減“下游服務產品價格的方式”來獲取利潤,衍生出許多惡劣的旅遊服務。一方面地接社、導遊、司機無利可圖,甚至出現“零團費”、“負團費”,只好通過強迫遊客購物,或者在住宿、餐飲上做文章以彌補成本黑洞;一方面,旅遊服務下降,如黑導遊欺騙遊客、黑司機甩團,等等。
2006年5月,雲南大理為加強2004年推出的“一卡通”的功能,又推出了“3+1”線路整合政策,將洱海(遊船)、蝴蝶泉、崇聖寺三塔、索道整合進“一日遊”中,如果消費者在此基礎上再遊逛免費的大理古城,就可擁有“魅力大理”的全面印象。由於“一卡通”和“3+1”政策是直接針對“三角債”和低價旅遊的專門舉措,觸動了低價旅遊的利益,遭到部分旅行社的抵制和封殺。
整合資源禦“外敵”
隨著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外資紛紛涌入投資旅遊業已是必然的趨勢。在當前情況下,我國旅行社大都為中小民營企業,有的旅行社運營資金甚至不足萬元。如何應對外來資本的強大壓力,合營只是其中一個選擇,而理順產業關係,通過整合產業資源來提升我國旅遊產業品質才是根本。
廣東中旅的文慶成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外資進入國內旅遊市場,一般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他們會找本國或者自己的連鎖企業,為遊客提供俗稱的“一條龍”服務,“這種垂直的經營模式,很值得我們學習。而反觀目前國內旅遊產業,由於‘三角債’的關係,整個產業各個環節的各自優勢沒有被整合,反而成了拖累。例如,近幾年旅行社與各地景區之間頻繁發生嚴重衝突,非常值得深思。”
今年4月,國家旅遊總局已經公佈研究課題招標,其中第一個課題就是關於旅遊法,課題名稱為“旅遊綜合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整體思路、基本框架和重點內容研究”。中國社科院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在記者採訪時表示,旅遊法有望進入人大立法視野。如果的確如此,那麼國內旅遊業在通過整合產業資源,提升產業競爭力上將邁出堅實的一步。(作者:傅春榮)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