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出臺的一項政策稱,臺商在北京購房與大陸居民享受同等待遇,不受“境外個人在京購房,一人只能購買一套”規定的限制。據《北京日報》報道,建設部、商務部等六部委2006年7月發佈的《關於規範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意見》中規定,包括台資企業和臺商在內的境外機構和個人只能限購一定面積的自住商品房。
對此,有臺商提出,這與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中台灣同胞與大陸居民在購房方面享有同等待遇的規定不符。北京市臺辦與北京市建委專門就此事進行了溝通和協商,在北京市新出臺的《關於規範境外機構和境外個人購買商品房的通知》中,規定“境外個人在本市購買自住商品房的,一人只能購買一套住宅,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從而在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框架下,解除了對臺商購買商品房的限制。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