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廈門高崎工商所的執法人員在廈門台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抓到一個“李鬼”,這個“李鬼”涉嫌用泰國產蓮霧假冒台灣產地蓮霧進行銷售。這是廈門建立全國首個台灣水果銷售集散中心以來,查獲的首個侵犯台灣農產品知識產權案。
2月9日,高崎工商所的執法人員在進行節前市場檢查時,發現在台灣水果銷售中心的B58號店內擺著兩箱泰國產蓮霧,但包裝箱上卻寫有“台灣黑珍珠蓮霧”字樣。記者在現場看到,個頭較大暗紅色的泰國蓮霧與個頭較小粉紅色的台灣產地蓮霧相比一目了然。
早在去年11月,廈門市工商局就出臺了“台灣水果身份證”政策,要求上市的水果標簽要註明台灣產地水果或台灣品種水果,以保護臺農的合法權益。工商執法人員發現,B58號店不僅標簽不規範,店內還有二十幾個不規範的包裝箱,上面寫著 “台灣精緻水果”、“台灣珍品”字樣。執法人員當場把標誌不規範的外包裝箱沒收,並要求其將涉嫌假冒台灣產地水果下櫃,責令該店立即整改。上圖:工商人員現場查獲假冒台灣產地的蓮霧和包裝箱。
來源:中國食品產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