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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


2007-03-02 14:45:10         華夏經緯網

    新華網北京3月5日電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相對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傳統農村合作醫療模式而言,由政府組織、引導、支援,農民自願參加,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以大病統籌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制度。

    為實現到2010年在全國建立基本覆蓋農村居民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目標,2003年在全國選擇了304個縣(市)先行進行試點。主要任務是,研究和探索適應經濟發展水準、農民經濟承受能力、醫療服務供需狀況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政策措施、運行機制和監管方式,為全面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提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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